河北涿州通过“一对一”政策辅导、多渠道宣传及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
〖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岗位补贴的通知如下:疫情防控期间开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依据2020年1月24日至2月13日期间实际在岗人数,按2000元/人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返岗补贴。
〖贰〗、补贴标准:1000元/人 。发放办法:参照成人社发〔2020〕5号文件明确的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细则执行。时间范围:自疫情防控开始至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 岗位类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 、疫情监测、防疫宣传、社会工作等 。
〖叁〗 、肺炎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执行,核心原则是尽量稳定岗位、减少裁员 ,若必须裁员则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肆〗、疫情一线执勤人员有补贴,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 、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
企业延迟复工复产期间,工资应按照以下方式发放: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 ,企业应参照国家关于停工 、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浙江省: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 ,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针对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支付问题,人社部已发布相关通知 ,明确处理办法如下: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支付原则 对继续在家延迟复工,但已用完各类假期且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应参照国家关于停工 、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或发放生活费 。
南京市企业延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 ,应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