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疫情补偿文件,山东疫情补助金】

南城 3 2026-02-04 11:06:38

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 ,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山东省此次“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 ”政策,是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有权限减免的税种 ,旨在助力企业复苏,但并非免除所有税费,且适用主体有明确界定 。

政策背景 山东省滞纳金减免政策的出台 ,主要背景是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复苏,山东省政府决定实施这一减免政策。减免对象 小微企业:特别是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 ,减免政策力度较大 。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受到较大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也在减免范围内 。

减免房产税2020疫情减免房产税2020疫情是真的。不同地区的政策会有所区别,我们以山东省为例,来看看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的减免问题。

为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山东省从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 、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细则,具体如下:强化金融支持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重点保障企业范围: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重要医用物资(如医用防护服 、口罩等)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 。

山东省疫情期间建筑工人补贴

〖壹〗 、法律主观:山东省疫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贰〗、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适用合同不可抗力相关条款规定 ,造成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的,应合理顺延工期。郑州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 。

〖叁〗、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有工资。截止到2022年5月24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建筑工地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建筑工人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农民建筑工人工资用于基本生活费。

〖肆〗 、山东省:除防疫费用外 ,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也计入工程造价 ,由发包人承担 。泉州市:疫情防护物资、临时隔离设施 、场地消杀、防护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工人员隔离观察费用(住宿、伙食 、管理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0.66%计算。

山东省疫情期间工资新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比如企业通常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若从3月1日起停工停产,那么在3月15日发放工资时 ,就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3月份的工资。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 ,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不在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具体范围:在建工程中,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不再纳入该费用;拟建工程的工程造价中,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此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 ,确保费用调整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调整后 ,在“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费”中明确不再计列“疫情防控措施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意味着山东省内所有建设工程在费用计算时,需剔除原包含的疫情防控专项费用 。

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 ,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 ,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

自2023年1月8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的费用不再计取。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问题解五十三)》(闽建价〔2023〕4号) ,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 ”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了直接影响。

取消了 。通过查询山东省人民政府服务官方网站显示 ,鉴于疫情防控到位,山东省内已于2023年1月全面解封,此后不再计取防控费 ,山东省疫情防控费取消了。

山东省疫情防控费15元

〖壹〗、山东省在Ⅲ级及更低响应期间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费计取标准为发承包双方确定的不高于每人每天15元。以下是详细说明:根据山东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自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开始之日起(2020年5月6日),在Ⅲ级及更低响应期间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明确规定了疫情防控费的计取标准 。

〖贰〗、新增疫情防控措施费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及《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的总价措施费中,增设“疫情防控措施费 ”。该费用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产生的直接费用 ,包括核酸检测 、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 、隔离围挡 、宣传展板、专职防控人员等支出。

〖叁〗、山东省政策调整2024年3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正式停止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5号) ,并同步调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 。

〖肆〗 、取消了 。通过查询山东省人民政府服务官方网站显示,鉴于疫情防控到位,山东省内已于2023年1月全面解封 ,此后不再计取防控费,山东省疫情防控费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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