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疫情期间政策解读(青海省疫情防控通知文件)

南城 11 2026-03-07 22:27:26

青海省经济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壹〗、青海省经济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属于新冠肺炎疑似 、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笔试现场时 ,如发现体温超过3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 ,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

〖贰〗、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 ,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叁〗 、考生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遵守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 ,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如发现体温异常,需接受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评估和处理。

青海省疫情三年房租减免政策

〖壹〗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这些行业在疫情期间的经济负担 ,帮助其渡过难关 。官方倡议与房东自发减免除了针对特定行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外,青海省还通过官方倡议的方式,鼓励房东为租户减免房租。

〖贰〗、园区管委会参照执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参照相关通知做好园区相关工作 ,确保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相应的房租减免政策。

〖叁〗、疫情三年期间,针对房租的免税政策主要围绕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展开,核心是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降低房屋业主的税收负担,从而间接支持租户渡过难关 。

〖肆〗 、房管局或政府部门对租户减免房租的案例主要包括重大疾病公租房租金核减、疫情期间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两类情形,具体依据法规和政策实施。

〖伍〗、疫情期间房租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针对承租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减免 、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与延期支付 ,以及对减免租金出租人的税收优惠。

青海“两客一危 ”车辆承运人责任险无偿顺延

〖壹〗 、政策内容:顺延时间:对符合要求的“两客一危”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期限予以无偿顺延1个月时间 。适用范围:享受承运人责任保险期限顺延的营运车辆为青海省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的第三轮统保项目投承保中的“两客一危”车辆 。2020年1月24日24时前办理停运的“两客一危 ”营运车辆不在承运人责任保险期限顺延的范围内。

〖贰〗、一是规范网络平台货运经营,明确以无车承运人身份从事货运经营活动的网络平台,具备承运人属性 ,并对其备案条件、行为规范 、法律责任予以了系统规定。二是规范客运网络服务经营行为 ,考虑到网络平台参与客运经营活动的方式不具承运人属性,因此对相应的客运网络服务经营行为和客运定制服务予以了明确和规范 。

〖叁〗、市交通委要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两客一危”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并加大装置应用的监管力度,力争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装置安装率、运行实时在线率、入网率全部达到100%。

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

特殊情况处理:对因疫情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工治疗的 ,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疫情期间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需分三个阶段处理,具体如下:计提工资阶段企业需根据工资所属部门,将费用归集至对应科目 。例如 ,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 ”等。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原则上按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工作的员工发放规定生活费 ,具体根据企业停工停产周期 、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等情况确定,具体如下: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休假或事假:若无法外地办公,企业可与员工协商将年假或其他非法定假期先休完 。休完后仍无法正常返工的 ,可让员工请事假 ,事假期间可不发放工资。但企业需正常为员工购买社保,个人负担部分由员工自己承担。疫情之下,企业和劳动者都面临巨大压力 ,需要平衡双方利益,既要保住企业,也要稳住就业 。

员工出差因疫情管控未返岗的工资待遇 企业可安排远程办公 ,按正常工资支付;若无法远程办公,可协商安排休假或待岗。企业要求员工居家隔离的工资发放 提供劳动的员工应正常发放工资;未提供劳动的,建议正常发放工资(基于单位整体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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