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担 。工期索赔 在建设工程领域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且至今尚未找到行之有效的治疗手段,为了避免疫情扩散,各省市采取措施限制农民工流动、推迟开复工日期 ,这些措施直接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工期延误。
〖贰〗 、索赔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条款理解:根据仅补偿工期条款的文义理解,承包人不得索赔费用的范围仅是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成本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工程损坏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和清理工程的费用等 ,并不包含发包人要求赶工增加的费用。
〖叁〗 、法律主观:因政府采取停工等防疫措施直接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 ,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
〖壹〗、及时索赔:承包人购买保险时,需就工程一切险合同约定停工损失扩展条款,停工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保险人通知索赔停工引起的损失 。比如 ,在疫情导致停工后,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如政府发布的停工通知、工程停工前后的照片等,申请索赔。
〖贰〗 、沟通协商:以全局视角测算双方损失,提出互利方案(如分摊比例)。法律支持:必要时询问专业律师 ,确保索赔依据充分 。示例:若因疫情导致材料延迟进场,承包人可提交物流停运证明、关键线路施工计划,申请工期顺延;同时提供赶工方案及费用明细 ,要求发包人支付赶工费。
〖叁〗、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人员伤亡:由伤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清理 、恢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 。
〖肆〗、如果因新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请求顺延工期。通知与证明义务: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政府发布的停工通知、疫情防控措施文件等。避免损失扩大:承包人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这是承包人的责任 。

“新冠”疫情期间集装箱超期费用的处理需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原则 ,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法院可酌情调减费用,并以同类集装箱重置费用为上限 ,适用“情势变更 ”而非“不可抗力”规则。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可酌情调减,一般以同类集装箱重置费用为上限。货运代理:承运人取消航次或变更航期导致损失的,货运代理企业一般不赔偿 ,但未尽通知义务或处理后续事宜存在过错的需担责 。船舶修造:因疫情延期交船的,可酌情延展期限;因延期导致适用新标准的,综合考量分担成本。
一个月将达到每个集装箱46500美元的罚款。实施原因:新冠肺炎疫情以来 ,受防疫措施影响,卸货变慢,运输集装箱的远洋轮船需在港口停留更长时间 ,增加船公司费用 。
综上所述,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费用索赔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担。同时,索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筑工程疫情索赔的处理方式如下:因疫情造成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疫情作为符合不可抗力定义的客观情况 ,其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据此主张免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也进一步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赶工要求:承包人需取得发包人同意赶工及支付费用的书面证据 。发包人应主动配合复工 ,接受费用索赔以减少损失(如资金成本上升 、材料风险等,发包人损失可能达承包人20倍)。费用计算:施工降效:发包人支付赶工费(非降效费),按实际工程量增加计算。
〖壹〗、答案县医院因分装过氧乙酸消毒液未严密封口导致皮肤烧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事件核心事实背景:非典疫情期间 ,县医院将20Kg装过氧乙酸消毒液分装为500ml/瓶,使用普通盐水瓶盛装,以180元/瓶费用出售 ,瓶身仅标注标价、稀释比例及医院名称,未设置警示标识或密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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